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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拟招聘2018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所需专业、及学历要求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道德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可坚持正常的加班并适应到全国各类条件艰苦地方出差;
4.全国大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派遣条件;应在2018年6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
5.在校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9日。
(二)报名方式:请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zzxzhaopin1@126.com,可另附个人简历及代表作品复印件。
(三)报名咨询电话:010-86094080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对全部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参考者,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两个阶段。
(三)考察和体检:列入拟聘用人选名单的人员经组织考察和体检后,择取综合条件最优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聘用人员签订《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聘用合同》,依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招聘待遇
(一)录用后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2个月。
(二)报到工作后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三)在聘用期间出现违反聘用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予以处分。
六、报名纪律
报名者应逐项填写《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不得漏项,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正确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接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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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公告详情,请阅读原文查看。